2007年12月1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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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重点整治营运客车
无证驾驶一律拘留15天
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俞方铮 方帆

    本报讯 记者从省营运客车整治工作办公室获悉,我省将加大力度查处营运客车违法现象。无证驾驶的营运客车驾驶人一律处拘留15天,对不按规定客运站点停靠的营运车可处3000元罚款。
    今后,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和道路运管部门继续实行联合执法管理,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逢车必查,7座以上的营运客车超速50%以上的一律吊销司机的驾驶证;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司机一律拘留15天;对营运客车车况不良影响安全行驶、19座以上营运客车未安装行车记录仪、GPS或已安装但不能正常运行的,一律不准上路行驶;对营运客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满12分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、一年内两次超员20%以上或一次超员50%以上的,责令企业一律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,运输企业两年内不得再聘用。